传统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知识产权申报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3年左右才能获得授权。
以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为标准划分,著作权的主体可以分为原始主体(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主体(继受著作权人)。著作权原始主体即作品创作完成时,直接依照著作权法和合同约定即刻对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主体。继受著作权人即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主体。原始著作权人与继受著作权人在权利范围、权利保护方式上有所不同。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一词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还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