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试验内容
试验T.8强制放电(38.3.4.8)
A. 测试对象:表1或表2对应编号的样品;
B. 试验前测量电压并记录;
C. 电池在环境温度下与12V直流电源串联连接,以电池制造商规定的MAX持续放电电流作为初始电流强制放电。将一个大小和功率合适的电阻负载与被检电池以及直流电源串联以获得规定的放电电流。每个电池强制放电的时间(小时)等于其额定容量除以起始试验电流(安培)。
记录放电电流和强制放电后的电池电压。
强制放电结束后观察被检电池7 天。
D. 判定要求:电池无解体、无起火,即符合这一要求。
1.电压测试(全检):控制盒 上电后测量其总正总负(P+/P-) 电压,通过校准后台使后台显示电压值与测量值相等.
2.电流测试(全检):控制充电机分别输出20A和100A的电流值,通过校准后台使.后台显示电流值与测量值相等。
3.继电器功能测试(全检):分 别在电池组处于充电和放电状态,通后台手动切换LI和VRLA继电器,2个电池组充放电状态需符合继电器切换状态。
碱性蓄电池及蓄电池组
EN 62133:2013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安全要求
IEC 62133:2012
EN 62133:2013
JIS C 8712:2015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安全要求
二次电池
IEC 62133:2012便携式密封二次电池芯及电池(包含碱性及非酸性电解液电池)的安全标准
JIS C 8712:2006用于便携设备的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二次电芯或电池-安全要求
IEC 61959:2004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二次电芯或电池-机械性能要求
GB/T 28163-2011 (IEC 61959:2004,IDT)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及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机械试验
GB/T 28164-2011 (IEC 62133:2002,IDT)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安全性要求
CQC 3306-2013《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技术规范》
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
UN DOT 38.3 Rev.5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次修订版
UL1642:2012+R1:2013锂电池安全标准
ST/SG/AC.10/11/Rev.5/Amend.1&Amend.2 Part 38.3联合国《关于危险品的运输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修改版,第38.3章
GB 21966-2008锂原电池和蓄电池在运输中的安全要求
IEC 61960:2011 BS EN 61960:2011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二次电池或电芯——便携式二次锂电池或电芯
QB/T 2502-2000锂离子蓄电池总规范
SN/T 1414.3-2004进出口蓄电池安全检验方法锂电池部分
IEC 62281:2012一次和二次锂电池的安全运输
JIS C8714-2007便携式锂电池安全性试验
MT/T 1051-2007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
QB/T 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QB/T 2947.2-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二部分: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及充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