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也叫单门独院,单门独户,独门独户,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城镇规划区外或建设用地范围建房。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ji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越来越稀缺。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镇土地日趋紧张,越来越多的城镇提高了拿地门槛或者禁止建设自建房。城镇自建房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减少。农村自建房二层
城乡二元结构的管理体制的缺陷。我们的行政管理把更多的资源、经费和精力投到城市,而忽视了对农村的投人。农村自建房管理的触角不够多,很多地方都成为管理的死角。1、是农村建房管理方面缺少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是农村建设规划存在漏洞。农民不按规划建房.有的农民受"风水"意识的影响,特别是山区的一些房屋建设时喜欢选择在依山傍水的集雨地带或风口道边建房,一旦洪水暴发,灾难在所难免;还有一些农民按自己的建房时间表操作,并且不是成排房子一起建造,而是建造两间地基的"顶天立地"式楼房。农村自建房二层
农村自建房具有农村建筑工匠资格的人员或具有当地一般工匠水平的人员可认定为具有承揽资质,如房主在没有定作、指示或者选任过失的情况下,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低层住宅且包工不包料的,即“包清工”,房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挥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对施工者起实际控制和支配的作用。施工者因提供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即房主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则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农村自建房二层